您提出的《关于在涪江全流域实行水环境生态补偿和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的建议》(第898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1年9月,省政府下发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岷江沱江流域试行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的通知》(川办函〔2011〕200号),该制度在增强地方政府环保责任、提升治污积极性、激发改善水环境质量的内在动力、创新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凯时登陆APP。但正如您了解的,涪江流域并不在该扣缴制度的范围之内。
2014年凯时登陆APP,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根据省委、省政府改革工作的要求,改善水环境质量,建立范围更广、制度更健全的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我厅和财政厅联合开展了重点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改革工作,组织对“岷江沱江流域试行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凯时登陆APP凯时登陆APP,向省政府提出了调研报告。调研认为“制度”存在一些缺陷和问题。一是除了对水质超标的污染扣缴外,保持水质优良的生态补偿未能体现;二是扣缴力度还不够,未能引起各地政府足够的重视;三是考核中对水量和考核标准等因素未充分考虑;四是实施范围太窄,仅涉及5个地级市和14个县(市),占全省流域总长度的40%和流域面积的30%,不利于公平分摊、强化各级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和四川省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凯时登陆APP。
为进一步完善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开展了岷江、沱江和嘉陵江流域(以下简称“三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的制定工作。一是“三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水质监测断面的布设与确认。通过资料收集、实地调查和信息整理,对三江流域断面状况进行全面分析,提出了生态补偿水质监测断面并先后5次征求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意见,2015年9月22日,我厅组织对“三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跨界监测断面设置进行了专家审查凯时登陆APP。审查认为“断面设置方法科学、技术路线正确,设置的断面合理,可以作为“三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考核断面”。二是“三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的制定。我厅在遵循岷江沱江流域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原则的基础上,借鉴有关省市经验,草拟了办法初稿,与财政厅共同进行了多次研究和修改,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凯时登陆APP,形成了《四川省“三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三是实施了模拟监测。为验证《办法》的合理性,2015年10至12月,我厅按月实施了“三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的模拟监测和生态补偿测算,在此基础上对《办法》进行了进一步修改与完善。四是向分管省长进行了汇报。2015年12月25日,我厅和财政厅联合向文华副省长报告了此项改革工作的进展情况,《办法》的制定和内容,文华副省长原则同意了两厅报告和建议内容(将《办法》报省委生态文明改革领导小组审议)。五是通过了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审议。2016年2月2日,《办法》在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审议并通过,要求按规定完善后由环境保护厅报送省政府,按程序报批实施。六是履行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5〕24号)规定,2016年3月1日和4日,省环境保护厅分别组织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和公众参与座谈会,对《办法》进行了“专家论证”和“公众参与”,根据专家意见我厅对《办法》进行了再次修改完善,目前正提交省政府常务会审议,今年上半年可望出台实施。
《办法》可概括为“一个核心,二个原则”。一是以四川省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为核心。《办法》旨在通过强化地方政府环境保护责任、提升治污积极性、激发改善水环境质量的内在动力凯时登陆APP、创新环境保护措施从而持续改善我省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凯时登陆APP。《办法》涉及岷江、沱江和嘉陵江干流及重要支流,共71个市(州)、扩权县(市)政府。二是体现“超标者赔偿、改善者受益”的原则。依据国家和我省相关标准分级别核算监测断面的水环境赔偿或改善金。当监测断面的任何一个监测因子的监测结果劣于规定类别时,该断面上游市、县对下游市、县给予水环境赔偿;当交界断面所有监测因子的监测结果均优于规定的水环境功能类别一个级别以上时,该断面下游市凯时登陆APP、县对上游市、县给予水环境改善补偿。三是体现“上下游对应补偿”的原则。《办法》全面贯彻了中央、省上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求,借鉴各地经验,依据水质监测结果在交界断面的上下游市、县政府之间实行水环境生态补偿的横向转移支付,每年由省级财政与市凯时登陆APP凯时登陆APP、县财政结算凯时登陆APP。转移支付分为水环境赔偿金和水环境改善金,资金主要用于各市、县辖区内的水环境保护工作。
待《办法》出台后,作为嘉陵江一级支流的涪江流域将纳入“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的范围。我们也将鼓励各市(州)开展所在区域的生态补偿工作,促进流域区域水环境污染治理和水环境质量的改善。希望在这项工作的实施过程中,一如既往地得到您的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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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根据省委凯时登陆APP、省政府改革工作的要求,改善水环境质量,建立范围更广、制度更健全的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凯时登陆APP,我厅和财政厅联合开展了重点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改革工作,组织对“岷江沱江流域试行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向省政府提出了调研报告。调研认为“制度”存在一些缺陷和问题。一是除了对水质超标的污染扣缴外,保持水质优良的生态补偿未能体现;二是扣缴力度还不够,未能引起各地政府足够的重视;三是考核中对水量和考核标准等因素未充分考虑;四是实施范围太窄,仅涉及5个地级市和14个县(市),占全省流域总长度的40%和流域面积的30%,不利于公平分摊、强化各级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和四川省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为进一步完善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开展了岷江凯时登陆APP、沱江和嘉陵江流域(以下简称“三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的制定工作凯时登陆APP。一是“三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水质监测断面的布设与确认。通过资料收集、实地调查和信息整理,对三江流域断面状况进行全面分析,提出了生态补偿水质监测断面并先后5次征求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意见,2015年9月22日凯时登陆APP,我厅组织对“三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跨界监测断面设置进行了专家审查。审查认为“断面设置方法科学、技术路线正确凯时登陆APP,设置的断面合理,可以作为“三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考核断面”。二是“三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的制定。我厅在遵循岷江沱江流域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原则的基础上,借鉴有关省市经验,草拟了办法初稿,与财政厅共同进行了多次研究和修改,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形成了《四川省“三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三是实施了模拟监测。为验证《办法》的合理性,2015年10至12月,我厅按月实施了“三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的模拟监测和生态补偿测算,在此基础上对《办法》进行了进一步修改与完善凯时登陆APP。四是向分管省长进行了汇报。2015年12月25日,我厅和财政厅联合向文华副省长报告了此项改革工作的进展情况,《办法》的制定和内容,文华副省长原则同意了两厅报告和建议内容(将《办法》报省委生态文明改革领导小组审议)。五是通过了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审议。2016年2月2日,《办法》在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审议并通过,要求按规定完善后由环境保护厅报送省政府,按程序报批实施。六是履行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5〕24号)规定,2016年3月1日和4日,省环境保护厅分别组织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和公众参与座谈会,对《办法》进行了“专家论证”和“公众参与”,根据专家意见我厅对《办法》进行了再次修改完善,目前正提交省政府常务会审议,今年上半年可望出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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